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

发布时间:2025-03-24浏览次数:67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〕4号)、及《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;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;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;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,切实做到以人为本、服务考生的原则,坚持确保质量,按需招生,宁缺毋滥的原则,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。

二、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
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,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剂工作小组等。

三、复试方式和时间

(一)报到安排

时间:3271530-1930

地点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教楼0535室

联系人:麦老师

)复试方式: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专业复试工作。

)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

计算机技术专业:  32810:00-14:00;

地点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教楼0531、0421、0423室

等候室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教楼4楼计算机学院机器人实验室

 

软件工程专业:    32810:00-14:00

地点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教楼0531、0421、0423室

等候室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教楼4楼计算机学院机器人实验室

)调剂考生复试时间。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发布,请持续关注。

四、调剂工作细则

(一)调剂基本条件

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: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(https://yz.chsi.com.cn/yztj);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(https://yjsc.xjnu.edu.cn/)

(二)调剂工作要求

(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)

(三)调剂信息发布

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: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(https://yz.chsi.com.cn/yztj);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(https://yjsc.xjnu.edu.cn/)

五、复试成绩折算办法

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,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,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。

总成绩按百分制计,核算公式如下:

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: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60%+复试成绩×40%。

六、复试工作实施细则

(一)复试前组织管理

  1.考生资格审查

1)核查考生资格。收集考生需准备的材料核查上交材料具体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

2)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。与考生逐一签订《诚信承诺书》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其他上交材料具体以官网通知为准。

(二)复试过程管理

1.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

1)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到位。复试小组由5人(含外语听说测试教师)组成,复试成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。

2)复试过程录音录像。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,复试工作结束后,复试过程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3年。

3)复试期间,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全程需佩戴工作证,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。

4)准备相关表格,安排记录人员。复试记录人员为两人以上,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,面试登记表提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,任何人不可修改。

5)复试时间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

2.总成绩排名方式

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排名,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。

1)一志愿上线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总成绩相同,再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,比较外国语成绩。

2)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,再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,再比较外国语成绩   

3)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,不区分学科专业,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,总成绩相同,比较复试成绩。同等条件下,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。  

3.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予录取

1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。

2)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。

3)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。

4)复试过程中缺考或违纪者。

5)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。

4.同等学力加试

1)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按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课,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。每门满分为100分,考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一致。

2)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
七、信息公开公示

复试结束3天内在学院官网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公示,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,对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。

学院官网网址:https://cs.xjnu.edu.cn

、严肃考风考纪

如有考风考纪问题,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督组举报或申诉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,影响考试公平、公正的考生、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,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对在校生,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,直至开除学籍;对在职考生,通知考生所在单位,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

电话:0991-4332357

、咨询方式

我院专门设置了考生答疑专线,考生如有问题,可以打电话咨询。

咨询电话:0991-4332078
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10:00-13:30;下午15:30-19:30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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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3月24